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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清单
内设机构
时间:2020-11-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办公室

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等的贯彻实施,组织安排机关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负责对外新闻宣传、舆论引导,起草有关文稿和编发内部刊物。负责机要、档案、保密和值班等工作。

办公室主任:张利顺

办公室副主任:李长青

二、政治部

负责本部门思想政治、组织人事和司法警察工作。政治部内设干部人事处(司法警察支队)、组织宣传处。

干部人事处(司法警察支队)处长、一级调研员:张咏梅

干部人事处(司法警察支队)副处长:张宇

干部人事处(司法警察支队)副队长、三级高级警长:朱丹

组织宣传处处长、一级调研员:王晶瑄

三、第一检察部

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办理的除第二、三、四检察部承办案件以外的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检察委员会委员、第一检察部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张鑫磊

检察官(按姓氏笔画排序):王洁、李宁、黄贺

四、第二检察部

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办理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故意杀人、抢劫、毒品等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检察委员会委员、第二检察部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李志强

检察官(按姓氏笔画排序):刘璟昱、宋建如、温德强

五、第三检察部

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办理的天津市监察委员会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检察委员会委员、第三检察部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盛国文

检察官(按姓氏笔画排序):罗静、郝晓敏、路畅

六、第四检察部

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办理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检察委员会委员、第四检察部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张国岩

检察官(按姓氏笔画排序):石民杰、任婧、秦晓燕、郭膳溥

七、第五检察部

负责对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办理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需要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侦查。

检察委员会委员、第五检察部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乔大元

第五检察部副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曹纪元、赵侠

检察官(按姓氏笔画排序):王升洲、曲光、李昌龙、张力民、周伟、施皓、黄立军

八、第六检察部

负责办理向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审查、抗诉。承办对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办理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管辖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

检察委员会委员、第六检察部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郭锐

第六检察部副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魏新、马望

检察官(按姓氏笔画排序):王媛媛、孙允婷、乔惠、张纯静、贾长亮、葛海涛

九、第七检察部

负责办理法律规定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办理的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公益诉讼案件。负责对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办理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管辖的公益诉讼申诉案件。

检察委员会委员、第七检察部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李洪智

检察官(按姓氏笔画排序):任俊胜、张艳、姜蕾蕾

十、第八检察部

负责办理法律规定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检察委员会委员、第八检察部主任、二级高级检察官:马建馨

第八检察部副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谢景春

检察官(按姓氏笔画排序):俞妍

十一、第九检察部(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服务中心)

负责受理向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的控告和申诉。承办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检察委员会委员、第九检察部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徐士刚

第九检察部副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孙青

第九检察部副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程文帅

检察官(按姓氏笔画排序):马志华、王长春、杨龙明、高香贤

十二、综合业务部(检务督察部)

负责检察理论研究、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负责检察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办理就法律适用存在重大分歧的请示案件等。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监管、法律文书监督、案件信息公开。统一组织办案质量评查、业务考评和业务统计分析研判。组织指导人民监督员工作。开展本院检务督察工作。

检察委员会委员、综合业务部(检务督察部)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李红培

综合业务部(检务督察部)副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殷凤斌

综合业务部(检务督察部)副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刘莹

检察官(按姓氏笔画排序):马忠诚、安英辉、刘诺、施雅倩、贾晓军郭雪梅

十三、检务保障部

负责机关经费、装备、信息化建设、办案用房和办公用房基本建设等保障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司法鉴定等检察技术保障工作。

检务保障部副主任、二级调研员:刘德良

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兼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冯志斌

机关党委办公室副主任:王婷婷、冯小强、高春雨

机关纪委书记:杨惠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