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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清单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主要职责
时间:2021-03-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在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按照管辖区域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其主要职责是: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依照法律规定对由本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三)对所辖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四)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五)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六)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对监狱、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七)负责本院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八)负责本院的检察政务和新闻宣传工作。

  (九)负责本院的理论研究、案件管理和检务督察工作。

  (十)负责本院检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本院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

  (十一)负责本院的财务装备工作和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十二)负责其他应当由本院承办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