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京津冀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合作框架意见》走深走实,近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河北省沧州市人民检察院在沧州市检察院举行《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协作机制》会签仪式。天津检察二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博法,沧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白振平出席仪式。
刘博法表示,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一要进一步加强跨域检察协作,织密惩治黑恶犯罪的法网,促进社会治安形势好转,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要在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中找准定位,共同努力形成目标相向、措施一体、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打击黑恶犯罪新格局;三要努力在常态长效和深化协作上同向共进,在更广阔的领域和更高效的平台上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工作合力。
白振平表示,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决扛起常态化扫黑除恶政治责任。二要深化协作配合,积极主动作为,定期就黑恶犯罪情况、办案经验等进行信息共享,打造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津沧检察协作样板。三要互学互通互鉴,持续加强联动,加深两地检察机关整体检察工作深度交流配合,以扎扎实实的工作成效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高质量发展。
在两院检察长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见证下,天津检察二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崔友荣,沧州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单玲共同签署了《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协作机制》,明确两地检察机关建立联席会议、协同办案、诉源治理等8项协作机制,着力加强两地跨区域检察协作,形成打击黑恶犯罪新格局。两院扫黑除恶工作相关负责同志分别介绍了本院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并围绕立足检察职能做好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
下一步,天津检察二分院将继续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对“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部署要求,以《天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三年规划》为抓手,落实“五个协同”,坚持“合目的性、合规则性、合理性”相统一的司法办案理念,持续巩固深化组织指挥、依法办案、协作联动等长效机制,共同携手以高质效检察工作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为平安天津建设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