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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检察二分院会同五地检察机关会签大清河流域保护协作机制
时间:2023-12-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落实京津冀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交流会具体要求,凝聚跨区域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合力,推动大清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治理,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牵头大清河流域市级检察机关召开“深化跨区域检察协同 推进大清河流域治理”线上会议,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有关同志受邀参会,全国人大代表到会监督。

会上,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检察院、河北省廊坊市人民检察院、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雄安新区分院、山西省大同市人民检察院共同签署《关于大清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跨区域检察协同和大清河流域治理的工作目标,建立线索移送、协作调查、会商研讨、专项协同、联动修复、资源共享、宣传协作等协作机制,着力构建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大协同格局。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博法表示,六地检察机关线上会签《意见》,体现了京津冀晋检察机关坚决扛牢河域生态保护责任的政治自觉和法治担当,是构建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大协同格局的一项务实举措。他倡议,一要深化思想共识。坚持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督促协同和法治保障作用。坚持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价值追求,坚持精准、规范工作要求,多办彰显公益诉讼检察制度优势的好案件。二要深化办案协同。聚焦服务防汛抗洪工作、加强水资源保护、违规建设整治等重点工作,畅通信息共享和会商研判,积极开展跨区域协作,联合水行政执法单位适时开展专项行动,构建流域统筹、区域协同、部门联动的治理新格局。三要强化数据共享。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支撑,强化检察内部数据共享,拓展外部数据来源,运用卫星遥感技术等先进方式,探索以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助推大清河生态和资源保护。

《意见》签署后,各方围绕以法治力量推动大清河流域生态保护高质量发展做主旨发言。

下一步,六地检察机关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坚持系统思维,深化一体履职,打造多方协同参与、跨域联防联治的检察履职模式,努力让大清河成为景色宜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