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滦工程作为新中国第一个大型跨流域调水工程,修建40余年来,在供水、防洪、抗旱、发电、生态等方面发挥着显著作用,产生了巨大的社会经济效益。近日,为保障引滦工程水源地及引滦沿线水生态和水域安全,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会同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河北省承德市人民检察院、河北省唐山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共护滦河水 赓续引滦情”专项活动,并共同签署《关于建立引滦流域生态保护与水域安全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检察人员及海河水利委员会工作人员在前期对引滦工程水源地及引滦沿线开展联合踏查的基础上,结合踏查发现问题,共同签署《意见》。《意见》强调在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保护、河道水库保护、水利工程管理、旅游乱象整治、违规房屋建设和水污染治理等方面开展重点协作,并就会商研判、线索移送、联合专项行动、配合调查取证、加强组织保障、推进信息共享、深化业务交流、注重宣传协作等方面建立长效协作机制,形成跨流域生态保护与水安全协同发展新格局。《意见》旨在落实最高检和水利部“上下协同、横向协作、完整配套”的工作体系,力促检察机关、流域管理机构协同发力,形成公益保护的强大合力,推动引滦流域相关问题分段治理与整体联动协同统一。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博法表示,在引滦入津工程全线通水41周年这个时间节点,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与引滦流域三地检察机关会签《意见》,打破了区域监管壁垒,实现了“上下游不分家,左右岸常联系”,体现了海河水利委员会和津冀检察机关坚决扛牢水域生态保护责任的政治自觉和法治担当。
他倡议,一是政治引领,统一流域生态保护与水域安全协作思想认识。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部门联动、区域协同、共建共治的原则,整合资源,凝聚引滦流域公益保护合力。二是以案促治,提升跨区域公益检察服务的精准性。探索跨区域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督促协同和法治保障作用,以更精准、规范、高质效的案件,推动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三是数字赋能,推动跨流域协同治理机制落地见效。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支撑,打通水利与检察数据壁垒,丰富跨区域数据源、线索池,构建重要问题及时会商、重点活动协同开展、重大案件协同办理的工作格局。
《意见》签订后,海河水利委员会及引滦工程管理局,津冀两地市、县两级六家检察机关围绕跨区域跨部门协作的重点、引滦流域水环境和水安全治理难点、检察公益诉讼一体化履职和协同履职进行深入研讨,并就探索提升引滦流域检察公益诉讼办案质效、汇聚京津冀水源地保护合力等问题达成共识。
下一步,津冀两地水利部门与检察机关将坚持系统思维,深化一体履职,以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作为主要任务,强化引滦流域水环境与水安全管理保护,形成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跨区域联动合力,以多方协同参与、跨域联防联治的履职模式,推动水源地保护和跨流域治理机制见行见效,助力京津冀协同发展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