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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办案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组织人民监督员“上门”监督案件
时间:2011-08-03  作者: 津检二院   新闻来源: 【字号: | |
<div style="TEXT-INDENT: 28pt; LINE-HEIGHT: 150%"><span style="FONT-SIZE: 14pt; LINE-HEIGHT: 150%">为贯彻落实张铁英检察长提出“创新工作思路,抢抓工作机遇,增强工作主动性”的工作要求,二分院进一步尝试和探索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工作中具体工作方式和方法,采取“上门式”的监督方式,组织本辖区人民监督员深入办案一线,对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和滨海新区塘沽院提交的两起职务犯罪案件分别进行了监督评议,受到了办案单位和人民监督员的一致好评。</span></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