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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中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党组关于十二届市委第四轮第二批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6-08-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根据十二届市委第四轮第二批巡视工作部署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总体情况

市检二分院党组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全面对照巡视反馈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统筹推动整改落实与检察履职深入融合,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履行管党治检责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通过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等方式,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巡视整改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上来。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院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切实落实“四个亲自”要求,牵头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带头协调解决重点问题,及时跟踪督办重要事项,全面掌握整改推进情况;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主动抓好分管部门巡视整改任务,推动整改措施落实落细落到位。科学制定整改方案台账,建立月调度工作机制,每月听取整改进展汇报,分析研判突出问题、督导整改进展。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全过程跟踪监督整改,常态化列席党组会、整改调度会等重要会议,通过谈心谈话、查阅资料、实地核查和印发工作提示函、监督意见函等方式,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精准监督。

(二)强化政治建设。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健全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举办政治轮训班,组织专题宣讲、交流研讨,促进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强化思想引领,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工作条例》,组织履职担当座谈会、主题演讲、参观践学等活动,常态化开展忠诚教育和党史教育、党性教育,组织“至善·论案”讲坛、“尚能大讲堂”等系列培训,切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高质效检察履职。

(三)强化履职决策能力。坚持把班子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健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机制,形成督办落实的闭环体系。修订院党组工作规则,健全决策前调研论证、决策中民主讨论、决策后跟踪问效机制,确保党的绝对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全领域各环节。强化改革创新意识,院领导班子成员聚焦“三个管理”、高质效办案等问题,确定重点调研课题6个,开展调研走访17次,转化为制度成果和工作举措3项,更好地促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四)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依法加强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加强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着力监督纠正应立不立、应撤不撤、长期“挂案”等突出问题。完善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机制,着力查处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加强民事检察监督,强化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常态化开展虚假诉讼监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法规范开展行政检察监督,常态化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加强行政执行监督,促进依法行政。高质效推动公益诉讼检察,持续提升精准性、规范性。

(五)强化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把落实市委巡视整改作为政治监督的重中之重,发现问题、纠正偏差,促进压实整改责任。开展违规吃喝集中整治,围绕七个方面整治重点开展自查自纠。扎实开展日常监督,聚焦廉洁过节、安全保密、会风会纪等开展督察检查,遵规守纪意识进一步增强,干部队伍作风不断优化。

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坚持举一反三,着力解决上一轮最高检巡视整改存在问题。统筹推进整改常态化,针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上一轮整改存在的问题,坚持深挖根源、立行立改。对巡视反馈中研判认定虽已完成阶段性整改措施、但整改效果尚未完全体现的具体问题,与此次巡视反馈问题统筹推进、一并整改。院党组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班子成员紧盯重点问题、带头攻坚,推动整改见底到位。建立院领导主持听证工作台账,召开检委会对近年公开听证工作进行分析研判,不断拓展适用范围,实现“四大检察”全覆盖。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强化整改监督,在全面分析研判巡视整改反馈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监督重点,采取审核专项治理方案、查阅相关资料、进行现场检查等方式,推动巡视整改措施落实落地。

(二)强化政治引领,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一是持续强化理论武装。严格落实“第一主题”制度,第一时间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原原本本研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等书目,切实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坚持学理论、学制度、学案例相结合,组织专题读书班、参观践学、主题团日等活动,高标准开展交流研讨,扎实开展集中整治,强化开门教育,一体推进学查改,推动见行见效。二是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加强对办案质效的审视研判,制定高质效办案参考标准,每季度开展办案质效分析研判,组织全院高质效案件评审活动和案件讲述会,联合天津市法学会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调研成果交流会,促进办案质效提升。落实服务民生检察举措,加强对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护,扎实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行动,深入落实“八号检察建议”,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三是着眼发展大局做实检察服务。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强化服务发展大局的实际效果。注重结合办案深挖案件背后的深层次问题,及时分析、提出对策,为上级决策提供参考。发挥职能促进社会治理,强化个案办理和类案监督,对本院和辖区院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组织质量评查,开展社会治理效能优化调研,加强文书同步审核,切实提高检察建议质量。持续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

(三)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一是全面强化“四大检察”履职。加强刑事检察工作,1件案件获评“全国优秀公诉庭”,1件案件获评“全市刑事检察十佳示范庭”“优秀刑事案件观摩庭”。做优民事检察工作,认真开展“加强对涉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监督”专项活动,加强对抗诉和检察建议的跟踪联系,1件案例被评为天津女检察官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优秀案例。规范开展行政检察工作,加大调查核实力度,1件行政检察监督案件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提名。高质效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积极拓展办案领域,加强“随手拍”线上宣传力度,多个案件分别入选全国检察公益诉讼优秀案例、最高检女检察官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典型案例。二是强化刑事执行检察。加强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实质化审查,实现假释听证“全覆盖”。强化巡回检察监督“刚性”,进一步完善“派驻+巡回+科技”监督机制,落实巡回检察“全覆盖”。细化派驻检察监督举措,开展监管执法廉政风险防控警示教育。三是着力深化检察一体化建设。切实发挥分院“承重墙”作用,加强履职办案纵向协作和业务指导质效,实时关注研判辖区院业务运行态势,加强对辖区院业务指导。探索司法救助一体化模式,联合辖区院和当地相关部门共同开展多元化救助。一体推进党建与业务融合,联合辖区院开展党性教育、参观践学、法治宣讲等联建活动,做强“津心守‘未’”未成年人普法宣讲广播节目,深化“精检·铸匠”专业化办案团队建设,本院和辖区院4个党建品牌入选第四批全市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典型事例。

(四)坚持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着力推动深化改革。一是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强化系统思维,健全重大部署、重点任务责任落实机制,分管领导牵头把总、加强沟通,牵头部门主动担责、协调推动,责任部门各司其职、跟进落实。坚持以文润检,持续擦亮“惠企检e行”“津心为公”等品牌,助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二是全面深化检察工作改革。开展落实司法责任制检查,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推动司法责任制落到实处。推进数字检察工作,加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的建设、应用,搭建AI智能工作站,拓展法律监督线索来源,自主开发的2个大数据模型在全国数字检察应用平台上架。我院获评2025年全市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推广优胜院。三是着力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定期开展意识形态风险隐患排查,切实筑牢司法办案意识形态安全屏障。落实保密管理责任,常态化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定期开展保密监督检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应急演练,筑牢机关安全防线。

(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改进工作作风。一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院领导接访下访、包案化解制度,积极开展群众工作能力培训,组织改进司法工作作风大讨论,切实提升群众工作能力。进一步优化司法救助工作举措,积极推进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二是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组织检察开放日,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听证,以公开促公正,提升检察工作公信力。加强与“益心为公”志愿者日常沟通联系,发挥外脑智库作用,更加精准了解群众需求。三是强化司法办案内部监督。应用交叉互评、上下级院联动评查等方式,开展背对背评查,切实提升办案监督管理质效。开展数据监督核查,规范数据信息填报标准,确保数据质量。

(六)坚持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着力防控重点领域风险隐患。一是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清单21项、任务清单62条,确保主体责任落实落细。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完善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履职廉政谈话、院领导联系点等制度,坚持严管厚爱、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二是扎实做好专项清理工作整改。认真做好违规兼职取酬情况核查认定,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强化事前预防和日常管理。扎实开展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加强动员部署、政策解读和专题培训。三是强化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职。修订政治监督台账,严格落实督查督办和定期反馈制度,常态化开展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京津冀协同发展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商会议,就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工作建议。四是提升机关纪委履职能力。制定《机关纪委办理群众信访事项审查调查程序工作指引》等制度,分层分类做实警示教育,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突出年轻干部、新提拔干部、关键岗位干部教育,组织观摩职务犯罪庭审、赴监狱开展现场教育,强化震慑效应。丰富廉洁文化载体,组织廉洁寄语征集,设计建造检察“沁廉”文化墙。五是全面加强资产、资金管理。将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修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实现国有资产全覆盖全链条全周期管理。修订预算管理制度,加强对预算经费的执行监督,每季度开展分析研判,进一步规范经费使用。

(七)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一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开展干部队伍建设分析和年轻干部全周期培养调研,着眼现实需求和长远需要制定干部工作规划,实施“壮苗工程”和“雏鹰工程”,不断激发干部队伍内生动力和整体活力。二是抓实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定本院《以高质量机关党建促进天津高质量发展任务措施》,找准工作切入点和发力点。组织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赴红色教育基地开展党性教育,开展新任支部书记集体谈话。以党建带群建,营造团结和谐、积极向上氛围。1个党支部被命名为市级机关“四强”党支部,1名党员被评为市级机关“党员服务示范岗”。

三、需持续推动或长期整改事项进展情况

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明确了阶段性目标,经过6个月的集中攻坚,取得了阶段性进展,并建立整改长效机制,推进常态化整改,做到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久久为功。

(一)关于加强学习教育检查评估。全面严实学风会风,完善并严格执行签到请假、跟班监督等制度。压实党支部书记主体责任,从严抓好学习教育、交流研讨与自身工作的深入结合。加强对全体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检查评估,组织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等自查评估。针对组织推动学习教育的形式不够丰富、对党支部学习教育的指导还不够细致等问题,下一步将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全覆盖政治轮训,丰富领学促学、现场教学、研讨述学、实践研学等多元化学习教育载体,进一步加强对党支部学习的指导,通过机关党委委员列席督导、党支部互评互看、党建督查,提升日常学习效果。

(二)关于加强对民营企业的法治服务力度。依法办理各类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案件,重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以高质效办案落实平等保护要求。在新华网天津频道推出“惠企检e行·回声”专栏,及时公开服务企业典型案事例,以精准法治供给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高质量发展。针对精准化服务的匹配度有待提升等问题,下一步将持续贯彻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深入推进“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工作,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协作联动,持续提高法治服务精准度,帮助企业解决法律难题。紧跟热点法律动向,针对出台的职务犯罪司法解释,开展专题普法宣讲,为企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三)关于持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顶层设计,党组定期听取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分析,研究干部工作年度计划,下好干部队伍建设“长远棋”。鲜明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导向,多措并举持续优化检察队伍结构,促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抓实人才引育,根据实际需要招录和补充紧缺人才,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组织保障。针对推进干部队伍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谋划不足、有针对性培养锻炼的方法路径还需进一步拓展等问题,下一步将在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上持续用力,将政治素质考察贯穿选育管用全链条,紧扣“四大检察”履职需要,优化培养、考核、激励机制,加大无任用调研力度,全力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检察队伍。聚焦中层干部开展“升维赋能”行动,优化年轻干部“导师制+全周期”培养模式,提升培养系统性针对性。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统筹优化考核指标要素。深化干部人事、检务督察、机关纪委等部门联合监督机制,一体织密纪律规矩的“笼子”。

(四)关于着力完善检察人才分层次定向培养机制。针对专家型人才建立“一人一册”的后备人才库,有针对性地补足短板,统筹规划条线布局。加大岗位练兵力度,推动各业务部门常态化开展实战练兵,提升办案能力。针对青年干警实践经验还有一定差距,专业历练和梯队搭建还需加大力度等问题,下一步将持续加大对青年人才的培养力度,统筹安排职业导师、检校共建等资源,精准滴灌提升理论水平和专业素养。充分发挥人才传帮带作用,依托专业化办案团队,在专业领域实训课程开发、典型案例培训、岗位练兵和精品课程研发上压担子,实现在干中训、在训中干,推动人才梯队建设。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履行好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保持工作劲头不松、标准要求不降、推进力度不减,进一步健全整改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整改成果,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从政治上看、政治上抓,始终扛牢整改责任。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学深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持续增强整改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结合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最高检党组巡视市院反馈意见整改等一体推进,自觉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

(二)坚持紧盯重点问题,持续抓实后续整改。压紧压实各层级整改责任,自觉接受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视办的监督,加强协同联动,将整改工作向纵深推进。坚持把立行立改与长效长治结合起来,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继续巩固拓展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分阶段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做到紧盯不放、久久为功。注重用改革手段解决深层次问题,强化系统施治,深化源头治理,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三)坚持统筹结合,巩固拓展整改成效。认真落实“四个融入”要求,将抓好巡视整改工作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第十六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精神等重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在市委提出的“大事”“实事”“难事”“要事”中找准检察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把整改要求落实到检察履职办案全过程各方面,把整改成效体现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实际行动上,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3656399;电子邮箱:jcefyzzxcs@tj.gov.cn。


中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党组

202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