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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2016年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7-03-23  作者: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6年,在市委政法委和市院的领导下,我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市委对政法工作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更加自觉地把检察工作放到党和国家中心工作中来谋划和推进,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主动适应新形势,以“改变提高”为工作基调,认真履职,强化监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天津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统领,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一)进一步加大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力度。切实履行批捕、起诉等刑事检察职能,严厉打击“两抢一盗”、多发性侵财等刑事犯罪,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资源环境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严厉打击敌对势力的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有力打击了非法储存、经营危险物质及危险物品肇事等犯罪行为,出色办理了“8·12”特大爆炸火灾案。严厉打击走私、盗窃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案件。办理了市公安局刑侦局侦查的涉及河北、天津、山东等多省市盗窃高档越野车数十辆特大盗窃案。提前介入和受理审查了海关缉私局“9·10”走私大理石案件等一批重特大案件。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71件87人,依法提起公诉143件275人,取得了较好社会效果。

(二)进一步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突出查办了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的领导干部职务犯罪和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危害政府投资和国有资产安全的贪污贿赂和失职渎职犯罪。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侦防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共收到法院有罪判决11件14人,其中4人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办理了原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武某某涉嫌受贿案、原市一中法正处级审判员张某受贿案、原汉沽区检察院副科级助检员耿某某受贿案等多起在全市有较大影响的案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其中武某某受贿案被市纪委拍成警示教育专题片在全市播放。

对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9个不同行业单位进行职务犯罪预防宣讲,积极开展“精准式预防”。在此基础上,同时根据中远散货有限公司等共建单位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制定预防方案,开展“订制式预防”,均取得良好社会效果。结合办案,深入调研,向天津设计院等单位制发检察建议7篇,督促相关行业单位建章立制、堵塞管理漏洞。全年为企业提供行贿档案查询23次。“廉政大讲堂”系列成为我院对外预防宣讲的品牌。派员赴中国水利水电十三局承揽的工程武汉地铁工程现场采取警示教育讲座、播放廉政微电影、开展预防问卷调查、赠送廉政教育资料等方式进行职务犯罪预防,对“集团公司在津,工程项目在异地”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创新探索。

(三)进一步加大专项案件办理力度。圆满完成了两高督办的“3·25”走私原油专案、海关总署督办的“7·18”走私牛肉案、市院督办的在全市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沈某某、张某某等局级人员职务犯罪案、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某某受贿案等一批重大复杂案件的审查起诉和部分案件的出庭公诉任务。

(四)进一步加大妥善处置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力度。主动开展刑事和解工作,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化解社会矛盾,最大限度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深入推进检调对接,加大调处的力度。耐心做好双方工作,积极达成和解协议。全年共达成刑事和解5起,促成检察和解2件。注意加强对社会重要敏感案件的分析研判,对不支持监督申请以及抗诉后被申诉人闹访等案件加强释法说理工作,公开答复50余件次,成功促使当事人息诉止访。其中促张某某案和郝某某案息诉罢访,得到于世平检察长肯定性批示。送达10份撤回刑事抗诉理由说明书,有效化解非正常申诉和上访诱因。

加强涉检信访排查化解,做好信访维稳工作。规范文明接访,妥善处理非正常访。不断提高信访接待质量,重点做好异常访的接访工作,妥善处置了郝某某、王某某滞留检察机关信访案,窦某某涉嫌集资诈骗的被骗群众集体访,刘某等40余人集体访等一批缠访闹访案件,均做到规范接访,处理得当,保持了我院涉检进京非访为零的记录。积极研究部署,推进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工作,8月份正式启动由选派律师到信访接待室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值班制度,每周由值班律师到信访接待室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二、坚持宪法定位,加强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不断提高刑事诉讼监督水平。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的监督。持续推进立案监督工作,继续加强与海关缉私局、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沟通联系,设定专人落实好“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的审查、跟踪责任。全年受理立案监督案件14件,通知公安机关撤案1件。对2013年以来的128件职务犯罪审查逮捕案件进行全面追踪,对不捕后久侦不结的案件及时与侦查部门沟通,督促办理,侦查活动监督的实效进一步增强。加大对审判或侦查环节违法情况的监督力度,依法及时制发二审环节检察建议4份和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

加强对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对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进行有益探索,申请鉴定人出庭,增强了审判人员的内心确信,提升庭审质效。副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就一起危险驾驶罪案发表公诉意见,并得到采纳,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的审判监督职能作用,对案件得到依法、公正处理起到较好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应对改革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切实提升公诉水平和质量,邀请市南开大学法学院专家学者来院探讨如何高效应对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

充分发挥分院职能及地位,强化诉讼监督。针对抗诉案件中遇到的难点和类型化问题赴区院进行调研10余次。加强上下级检察机关之间的业务交流和联动,对总结类案规律并明确证据审查标准和尺度,探索监督法院量刑裁量权途径及解决不同区属量刑差异化问题达成共识。刑事抗诉工作得到加强,实现了支抗率和支抗成功率的双提升。

(二)不断扩展刑罚执行和监管执法活动监督深度。年初,全面落实高检院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部署,高度重视监管安全事故防范检察工作,抓好监管安全。创新检察监督方式,通过各检察室深入社区与释放人员谈话近30次,了解监管场所执法情况,能动做好检察监督的工作延伸。

(三)不断提升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水平。一是突出重点,确保监督方向精准。将虚假诉讼监督、执行监督、涉及民生的诉讼监督案件作为监督的重点,确保监督方向的精准。二是认真履职,确保监督方式精细。主要通过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权,依法组织实施公开听证,精细化审查提高文书质量三方面,不轻易放过每一起申请监督案件。三是持续跟进,确保监督效果精确。做到积极加强上下级院联系,对上加强联系沟通,对下加强指导,发挥分院承上启下的作用,形成监督合力。年初走访市院和基层院听取我院提抗及抗诉案件的意见和建议,就相关问题达成共识。加强与法院执行庭联系,力破执行监督困局。全年受理执行监督4件,结案2件,圆满完成两高“执行案款”专项清查工作。此外,办理的张某某案和郝某某案分别得到于世平检察长肯定性批示。

三、立足检察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一)加大打击危害破坏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重大经济犯罪力度。加大打击走私、诈骗、妨害企业的管理、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犯罪的力度,给犯罪分子以有力的震慑。办理了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袁某某受贿案、原天津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党委副书记兼总经理迟某受贿案、原天津百利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吴某某受贿案等社会关注的案件。共受理经济类犯罪159件420人,批准逮捕60件73人,起诉77件161人。

(二)深入开展司法调研活动。强化服务的中心意识,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围绕“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天津自贸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经济结构调整重大战略,立足检察职能结合办案积极开展司法调研,主动进言献策,为促进发展出力。院领导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分别带队深入到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天津市房产总公司、渤海银行天津分行、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数据资源中心、滨海新区文化中心投资管理公司、南环铁路有限公司天津运输分公司、市高速处路网中心等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调研,听取司法需求,解答相关法律问题,开展法治宣传,提供司法服务。

(三)侦办自侦案件中注重维护经济秩序。在依法办案中,从有利于发展经济,维护企业利益及生产秩序,保护职工正常工作环境的角度出发,细致分析可能出现的后果,将办案对企业带来的影响度控制到最小。对犯罪者依法惩治,对失误者耐心教育,对改革者大力支持,对创业者坚决保护。例如,在办理某私企董事长王某某行贿案中,在取保候审期间,对其离津洽谈业务的请求尽量予以批准,在严格执行法律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经营的影响。

(四)继续做好驻村帮扶和联系社区工作。认真组织结对帮扶困难村工作,结合困难村实际制定的“一村一策”帮扶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得到了村镇“两委”班子和村民的高度赞扬,实地到帮扶组驻地听取驻村干部在驻村工作及生活方面遇到的实际问题,加强沟通联系,进一步提高了我院驻村帮扶工作水平。积极协助驻村干部与有关单位沟通工作20余次。创新发展联系服务社区工作,认真听取、接受社区群众对我院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服务社区工作的意见建议。协助街道、居委会强化联系点综合治理工作,充分发挥我院干警具备的法律资源优势促进邻里和谐,创新社区法律咨询服务工作,圆满完成天塔街体院北社区的联系帮助工作。

四、加强自身监督,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一)不断规范司法办案行为。制定综合事务管理规定和取证固证流程、标准,对侦查取证环节进行规范引导。规范退查程序和延期审理建议提出程序,加强抗前沟通汇报、职务犯罪一审判决同步审查、撤回刑事抗诉理由说明及刑事和解的规范化建设,减少执法随意性。

强化办案流程监管,建立“五四三二一”台帐机制,加强收送案管理。组织开展执法办案不严不廉不公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加强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两步走”的宣传教育和相关政策宣讲,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全年共对24件不批准逮捕案件、11件不起诉案件进行了阅卷审查,对侦查终结的7件职务犯罪案件回访了涉案单位、证人、嫌疑人及嫌疑人家属。

(二)不断提升案件质量。对大要案、疑难复杂争议大的案件,提前沟通研讨。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新型走私犯罪课题调研合作、疑难复杂个案沟通研讨等方式,增强打击走私犯罪合力。严把案件质量关,针对抗诉案件中遇到的难点和类型化问题赴区院进行调研10余次。检委会专题听取了控告申诉、二审监督以及职务犯罪侦查3个专项报告,结合去年已完成的4个专项审议,实现了对全院主要业务工作指导的全覆盖。开展使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办理案件情况随机评查工作,认真履行案件受理录入和结案审核职责。

(三)不断推进检务公开工作。对检务公开工作开展了平时督促和阶段性专项评估工作,建成开通了“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风采”网站,在媒体上刊发各类稿件212篇,2篇在全市政法优秀综治新闻评选中分获三等奖和优秀奖。在“两微一端”外,又开通了企鹅号。微信平台策划推出春节特刊、“有声党章接力诵读”等全新栏目。审议通过了4项案件公开审查规定,结合去年通过的3项规定,构建了统一规范的公开审查程序规则体系。举行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和公开审查论证会,积极应对监督员工作改革,组织开展检察开放日、综治宣传日、举报宣传周活动和“12.4”法治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案件信息公开,全年公开法律文书83份,程序性案件信息1158条。接待律师990余人次,提供案件查询679次,案件程序性信息主动告知124次。

五、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提高服务保障能力

(一)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定《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贯彻落实<天津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办法》,建立健全意识形态责任分工体系、分析研判体系、督查考核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全年制定党组中心组和全院理论学习计划12期专题理论学习班2期,专题研讨102人次,专题学习800余人次。组织参加“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等展览3场,先进事迹报告会1场。用丰富的检察文化生活引导干警具有正确的思想境界,拟定2016—2020年检察文化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举办了深化“两学一做”、弘扬院训精神主题征文演讲。围绕队伍的思想建设,做好评选表彰和培树宣传先进典型工作,全年全院涌现出大批优秀集体和先进个人。

(二)进一步规范党建工作。落实“市级机关党支部活动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做好“三会一课”管理工作。对近年来党员组织关系进行集中排查,完善党员名册、建立了200册党员档案。做好党支部换届工作、党费补缴工作,建立党费专用帐户,严格党费使用审批制度。积极开展“五好党支部”创建工作。严格按照条例开展选人用人,组织交流任免工作。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和统计工作,组织完成了公务员招录工作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认真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

(三)进一步强化纪律作风建设。认真抓好考勤打卡和院绩效考核工作,积极落实全市绩效管理电子平台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抽查核实工作,严格干警出国境管理。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两个责任”任务分解表,院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部门负责人一一签订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体干警向部门负责人递交廉洁遵纪保证书,制定《二分院党组关于准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切实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的实施意见》,组织全体干警进行党纪法规考试,为新入职干警上廉政教育课。

(四)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建设。在机关综合事务管理平台新增个人取得学历学位、参加教育培训情况等网上流程填报设计,首次组织网上培训需求调研,在网上培训学习系统发布视频课程共21部,1名干警获评全国检察业务专家称号,对3名全市检察业务专家和2名业务拔尖人才进行了资格复审。在全市检察系统精品课程推荐和评选工作中制作精品课程4个。组织全院处级以上干部开展网上在线学习和学法用法考试。全年选派83人次参加了高检院举办的高级检察官研修班、专项业务培训以及远程教育培训等,34人次参加处级领导职务任职培训等检察系统外部培训,组织3000余人次参加了本院及市院举办的各类培训。进一步提升科技强检水平,加强检验鉴定和证据审查、电子取证,进一步发挥电子数据实验室作用。为专案提供技术保障,完成了控申大厅高清监控改造、赃物库等信息化项目的建设,推动平台建设,为实现大数据应用打下了基础。全年组织检委会学习7次,检察调研工作进一步加强,80篇调研文章实现成果转化,10篇荣获各类奖项。形成10个院重点调研课题,获得高检院、市院、市法学会3个重点调研课题立项。1人被评为全国检察调研骨干人才,15人被评为天津市检察调研人才,创刊《检察研究》,共刊发5期。

(五)进一步理顺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成对125名满足条件的具有检察职务人员进行检察官职务套改工作,确定65名同志成为我院首次入额的检察官。实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设置独任检察官和办案组,完成了65名入额检察官基本工资套改摸底测算、127名干警检察官套改等级变更工作。为入额人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等189人,整理汇总个人信息及工资信息,为下一步检察官工资套改做好准备。

(六)进一步完善检察政务保障建设。搞好以文辅政,全年共编报动态信息633条,综合信息30篇,我院2015年度刑事犯罪报告获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刘玉友批示。市院编发的《二分院主动作为促成一起历经10年医疗纠纷案达成和解》获于世平检察长批示。健全完善督查督办相关制度机制,督促落实各类工作事项62件。加强保密工作,搞好“保密宣传周”活动。档案工作全面实现数字化管理。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加强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运维保障、计算机网络运维保障,完成电子卷宗系统的配置和电子卷宗室的信息化建设。做好财务管理工作,后勤工作进一步增强。车队连续十二年被天津市交管部门评为市交通安全“先进单位”,做到了安全无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