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在市委、市委政法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为目标,立足分院职能定位,依法履行检察职能,持续推动各项工作绿色健康发展。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牢正确政治方向
一是着力强化政治引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制定落实“四个善作善成”重要要求的措施,健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机制。统筹推动重点工作任务实施,以“政务督办+业务督察”、检察工作调度会等机制督办重要事项,确保上级部署见行见效。扎实开展迎接市委作风专项巡视工作,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不放松。
二是着力强化思想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制定实施方案,举办专题理论读书班,采取个人自学、支部学习、授课辅导和专题研讨等形式,深刻领会精髓要义。创新党组理论中心组联学践学机制,联合辖区基层检察院深入开展践学活动4次。扎实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整合完善工作措施,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三是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牢牢把握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和工作任务,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工作举措,有序推动工作开展。聚焦学习重点,举办读书班、座谈交流,组织专题观展、庭审观摩、解读宣讲、警示教育等活动,持续推进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运用法治力量助力高质量发展
一是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妥善办理涉安全稳定案件,筑牢首都政治、安全“护城河”。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对区院办理的涉恶案件跟踪指导。联合静海区院组织召开七地检察机关研讨交流座谈会。制定信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防范化解重大涉稳风险。
二是主动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走深走实。牵头京津冀青四地11家单位签订《关于进一步加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推广应用的合作备忘录》,构建全面协同、实质协同格局。与水利部、河北省检察机关签订引滦流域生态保护与水域安全协作机制,联合京冀等地检察机关开展滦河、大清河流域专项巡查监督,助力区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
三是在反腐败斗争中贡献检察力量。依法办理一批重大职务犯罪案件,高标准推进全国检察机关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团队(基地)建设,创新检察建议送达模式,3份法律文书在“第一届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刑事检察文书评选活动”中获评“优秀刑事检察文书”。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开展职务犯罪预防专题讲座,就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开展观摩庭活动。扎实推进职务犯罪侦查工作,1件机动侦查案件获评天津市检察机关示范优案。
四是深入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开展“检护质量安全”专项行动,推动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就电动自行车安全签订备忘录,研究制定涉电动车类伪劣产品案件监督立案标准,由市检察院联合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实施。坚持新增、升级、完善检察服务措施,依托我院建立的“惠企检e行”等助企品牌,深入企业、单位调研问需,与市博物馆等5家单位会签《博物馆文创产业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备忘录》,建立天开津南园检察服务站,第四检察部被最高检确定为“知识产权检察办案联系点”。
五是有力推动“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开展。持续做实民心检察各项工作,召开主题新闻发布会,运用检察长接访、领导包案、司法救助等机制,优化服务群众的方式方法,7日内程序回复和3个月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持续保持100%。制定深入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实施办法,细化信访“路线图”和处理信访事项“导引图”,引导群众依法依规反映诉求。针对安全生产、养老机构安全等开展专题调研,促进“抓前端、治未病”。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与天津生活广播合作开办“津心守‘未’”专题普法节目,发布节目logo和成立未成年人保护联盟倡议,节目获评首季天津正能量网络精品展播优秀作品。积极引领社会法治意识,开展宪法宣传日、国家安全日、知识产权日、国际禁毒日等系列普法活动。利用主流媒体平台宣传检察工作,公开听证和公益诉讼工作被天津日报整版报道。原创短视频作品获评全国“75秒看检察”短视频征集展播活动“优秀”作品。
三、坚持强化法律监督,全面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一是稳步推进刑事检察工作。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审判监督,协同完善“以证据为中心”体系,与相关单位共同制定工作指引,进一步统一执法司法标准。强化刑事执行监督,深化减假暂案件实质化审查。圆满完成巡回检察“回头看”,稳步推进辖区内监狱常规巡回检察工作,对天津市监狱开展交叉巡回检察,促进司法公正。
二是做强做实民事检察。坚持法定性与必要性相结合的监督标准,推动办案规模和办案质效双提升。加大虚假诉讼监督力度,加强老年人、妇女、劳动者等重点人群权益保护,2起劳动争议纠纷检察监督案件被最高检刊发推广。
三是依法有序推进行政检察。践行“善意监督”理念,既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又帮助行政机关解决难题、促进依法行政。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贯穿行政检察工作始终,办理一起通过司法救助方式实现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案件,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四是推动公益诉讼检察转型升级。突出检察办案“精准性”“规范性”,针对桥梁安全、环保税、“问题驴肉”、电动车交通安全等督促相关行政部门开展专项监督,1件案例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与市消协、市妇联建立协作机制,全面推开公益诉讼观察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应用,依靠公众力量发现和解决公益损害问题。
四、坚持推动管理创新,持续做好检察改革“精装修”
一是加强科学管理。树牢与正确政绩观相符的绿色发展理念,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探索建立各业务条线高质效办案标准,促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把案例培育作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对全部所办案件实行案件库、标签化管理,有计划、有步骤推动培育。强化案件质量评查,倒逼提升案件质量。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环保税等大数据模型在全市监督模型平台上架。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建立辖区“三个规定”记录填报工作季度通报机制,做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后半篇文章”。
二是促进形成监督合力。积极推动检法协作,完善疑难案件联席会议、关联人员违法犯罪线索研判等协作机制,举办座谈交流、庭审观摩、联合普法等活动,检法良性协作模式进一步形成。充分发挥分院“承重墙”作用,加强一体化监督办案,制定一体办案、接续监督工作机制,对区院办理的重点案件进行研究指导。强化监督线索内部移送衔接,实现协同办案、一体监督、跟进监督。
三是加强政务、检务保障。强化机要和保密、档案管理,在全市保密知识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对本院制度进行梳理、更新,形成制度汇编。加强技术支持办案,2名检察人员获得全国电子数据取证大赛三等奖。落实中央、市委“过紧日子”工作要求,完善经费支出、合同、预算、政采、资产管理、基本建设项目等内控制度,制定节支措施。强化机关安全管理,完成安全隐患排除维修项目,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组织消防、防汛应急演练,确保全年无事故。
五、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一是加强机关政治建设。强化领导班子建设,强化党建引领,积极开展“微党课”宣讲、交流研讨、主题征文、好书荐读等活动,1个党支部获评市级机关“四强”党支部。深化推动“立检·善治”党建联建共建,成立辖区“巾帼建功”法治服务队,建立党建联建红色教育基地,“7+4+N”党建联建经验做法被最高检推广。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制定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措施,完善工作指引规程,打造“廉韵检风”廉洁文化品牌,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二是强化干部全周期培养。制定分层分类、多措并举的年轻干部全周期成长培养方案,创新建立“民主测评+述职评分”的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方式,通过基层锻炼、对口支援等搭建干部锻炼平台。持续评选“担当实干季度之星”,就激励和保护担当作为出台措施,营造学先进、比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夯实统战工作基础,与民盟天津市委员会签订合作协议书,聘任党外人士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队伍建设成果获评全市检察机关主题调研征文二等奖、全市老干部工作优秀调研成果三等奖。
三是提升队伍专业化能力。强化专业化团队建设,在辖区内组建8支专业化办案团队,2个政治理论研究小组,发挥“检察教育培训实践中心”作用,推出指导性案例进课堂系列课程,助力检察人员素能提升。多名检察人员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业务竞赛能手、第五批“检察业务拔尖人才”等荣誉,1人入选全国检察机关知识产权检察人才库。加强检察理论研究,1人入选最高检检察理论研究人才。大力推进检察文化建设,与辖区院联合评选讲述优秀办案故事,积极开展“学雷锋”、“争做文明有礼天津人”等活动,第七检察部“津心为公”获全市优秀检察文化品牌。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聚焦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持续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持续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打造高素质过硬检察队伍,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