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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3-08-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1

一、主要职责 1

二、机构设置 1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2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2

四、支出决算表 2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2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2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3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4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4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7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7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9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9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10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1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1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对由本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对所辖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对监狱、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负责本院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负责本院的检察政务和新闻宣传工作;负责本院的理论研究、案件管理和检务督察工作;负责本院检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本院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负责本院的财务装备工作和检察技术信息工作;负责其他应当由本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内设14个职能处室。纳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本级。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注:以上决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决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1.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77,109,985.92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779,419.49元,下降2.26%,主要原因是:本着节约的原则,精简各项不必要经费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2022年度本年收入合计77,047,985.92元,与2021年度相比减少1,841,419.49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预算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6,425,485.92元,占99.19%;其他收入622,500.00元,占0.8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2022年度本年支出合计77,056,643.92元,与2021年度相比减少1,770,761.49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原则,压缩经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71,968,937.28元,占93.40%;项目支出5,087,706.64元,占6.6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76,425,485.92元,与2021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221,919.49元,下降2.83%,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原则,压缩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76,425,485.9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8%,与2021年度相比,减少2,221,919.49元,下降2.83%,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原则,压缩经费支出。

(二)支出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425,485.92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5,500.00元,占0.27%;公共安全支出68,581,695.98元,占89.7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08,203.73元,占6.95%;卫生健康支出2,330,086.21元,占3.05%。

(三)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5,926,000.00元,支出决算为76,425,485.9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93%。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国家赔偿费用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205500元,追加预算为205500元,完成追加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追加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据实追加了国家赔偿费。

2.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4677000元,支出决算为64330647.3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6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人员增加,追加了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检察监督(项)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996460.6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4.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254588元,追加预算为254588元,完成追加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追加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据实追加了抚恤金和司法救助金。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178000元,支出决算为3537061.6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3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上调养老保险基数并补缴。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89000元,支出决算为1771142.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4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上调职业年金基数并补缴。

7.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085000元,支出决算为1933086.2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7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动态减人。

8.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397000元,支出决算为397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71,968,937.28元,与2021年度相比增加2,124,237.97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相应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增加。其中:人员经费64,044,397.01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公用经费7,924,540.27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10000元,支出决算193,050.13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16949.87元,完成预算的91.93%;较上年减少242,949.87元,下降55.7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无公务接待和因公出国费用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同时受疫情影响,公务车出行数量减少,相关费用降低。

(二)具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10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10000元,完成预算的0%,较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费用支出。2022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94000元,支出决算193,050.13元,与预算相比减少949.87元,完成预算的99.51%;较上年减少242,949.87元,下降55.72%。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94000元,支出决算193,050.13元,与预算相比减少949.87元,完成预算的99.5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支出,合理安排公车运维支出;较上年减少4,949.87元,下降2.50%,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公务车出行数量减少,相关费用降低。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7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减少238,000.00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购置公务车。2022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6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 6000元,完成预算的0%,较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列支公务接待费;2022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7,924,540.27元,比2021年增加1,071,640.96元,增长15.64%。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2021年公用经费基数偏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50,322.0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6,019.98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94,302.0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50,322.06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550,322.06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共有车辆17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6辆、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单价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2022年度已对2个市级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金额869088元,自评结果已随部门决算一并公开;本部门2022年度未开展部门评价。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不属于乡、镇、街级单位,不涉及公开2022年度无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