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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2023年度决算公开
时间:2024-08-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对由本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对所辖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对监狱、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负责本院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负责本院的检察政务和新闻宣传工作;负责本院的理论研究、案件管理和检务督察工作;负责本院检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本院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负责本院的财务装备工作和检察技术信息工作;负责其他应当由本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内设14个职能处室。纳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本级)。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1.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80,627,528.94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517,543.02元,增长4.56%,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招录、调入、晋职晋级人员相应工资增加;3名退休干警去世,抚恤金支出增加;年中追加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80,574,186.94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3,526,201.02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招录、调入、晋职晋级人员相应工资增加;3名退休干警去世,抚恤金支出增加;年中追加经费。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0,507,131.72元,占99.92%;

其他收入67,055.22元,占0.0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80,627,378.04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3,570,734.12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招录、调入、晋职晋级人员相应工资增加;3名退休干警去世,抚恤金支出增加。

其中:基本支出75,350,563.20元,占93.46%;项目支出5,276,814.84元,占6.54%。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80,507,131.72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081,645.80元,增长5.34%,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招录、调入、晋职晋级人员相应工资增加;3名退休干警去世,抚恤金支出增加;年中追加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80,507,131.7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5%,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081,645.80元,增长5.34%,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招录、调入、晋职晋级人员相应工资增加;3名退休干警去世,抚恤金支出增加;年中追加经费。

(二)支出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507,131.72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71,080,108.92元,占88.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45,609.40元,占7.88%;卫生健康支出3,081,413.40元,占3.83%。

(三)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0,567,000.00元,支出决算为80,507,131.7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09%。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7,131,000.00元,支出决算为65,922,003.0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3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招录、调入、晋职晋级人员相应工资增加,追加了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2.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检察监督(项)年初预算为3,8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816,995.8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4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列支2022年结转项目经费16,995.88元。
3.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341,109.9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0.5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抚恤金528,956.00元,年中追加办案业务经费630,000.00元,其中装备购置经费剩余17,846.04元结转下年度。
4.公共安全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136,000.00元,支出决算为4,269,958.3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2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基数调整并补缴。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068,000.00元,支出决算为2,075,651.0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基数调整并补缴。
6.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715,000.00元,支出决算为2,572,772.3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7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动态减人,相应支出减少。
7.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517,000.00元,支出决算为508,641.0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动态减人,相应支出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75,349,025.88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3,380,088.60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相应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增加。其中:

人员经费67,246,546.52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

公用经费8,102,479.36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198,000.00元,支出决算193,999.36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4,000.64元,完成预算的97.98%;较上年增加949.23元,增长0.4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具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2,00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2,000.00元,完成预算的0.00%;较上年持平。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且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因公出国(境)费。

2023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94,000.00元,支出决算193,999.36元,与预算相比减少0.64元,完成预算的100.00%;较上年增加949.23元,增长0.4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过紧日子”的精神,减少非必要出车,合并同一目的地出车,节省有限经费。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老化,致使耗油量及维修成本增加。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94,000.00元,支出决算193,999.36元,与预算相比减少0.64元,完成预算的100.00%;较上年增加949.23元,增长0.4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过紧日子”的精神,减少非必要出车,合并同一目的地出车,节省有限经费。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老化,致使耗油量及维修成本增加。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8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且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3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2,00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2,000.00元,完成预算的0.00%;较上年持平。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且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公务接待费。

2023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8,102,479.36元,比2022年增加177,939.09元,增长2.25%。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增加相应公用经费增长,支出加大。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57,491.9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267.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98,224.9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57,491.92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57,491.92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共有车辆17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6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1辆。单价100万元以上的设备5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2023年度已对4个市级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金额1,028,956.00元,自评结果已随部门决算一并公开。

本部门2023年度未开展部门评价。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不属于乡、镇、街级单位,不涉及公开2023年度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